买卖合同中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有哪些风险?
(1)违约责任没有具体化,对方难以预见到违约的预期成本; (2)一旦发生纠纷,需要举证证明自身合理损失,否则需承担举证不能的风险。
合同中约定为不含税价,发票由谁开?税款由谁支付?
增值税发票应当由供货方提供,如果没有具体约定税款承担主体的,一般需要由购买方承担税款。
如何有效制止拖欠货款的行为?
(1)拖欠货款现象,除了自身的诚信因素外,难以直观的预见到违约成本是不可忽视的因素之一,这种情况导致付款方“一拖再拖,能拖就拖”。 (2)逾期付款的实质是企业资金被无偿占用,可以约定按日计收一定比例的违约金,降低违约风险,数额上也不宜过高。
单纯的开具增值税发票能否证明存在买卖关系?或者证明已付款、已交货?
(1)答案是否定的。一方面税收法律关系与民商事法律关系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另一方面现实中开票行为与实际交易不存在直接的关系,甚至存在一些违法开票行为。 (2)因此,如果交易一方持有异议的,交易相对方需要证明符合纠纷前的交易习惯或者存在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且有其他证据间接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