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应注意的问题
1691天前8083
劳动合同免费法律咨询终止的时间标准。劳动部《关于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二十四时为准。”老职工在劳动合同终止的最后一天收到退工单时,无论这一天的哪个时间点都是有效的。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一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四)劳动者退休、退职、死亡的。
二是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如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将一方提前若干时间通知对方作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提前通知的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老职工,当你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的终止是一种自然终止,用人单位不必提前30天通知你,也不必向你说明理由,你也不可以强行要用人单位说明理由,只要符合期限届满的条件,用人单位与老职工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但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不得终止的情形。
一是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但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
二是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凡 2002年5月1日前签订劳动合同的老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满10年,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内的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四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老职工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失职的行为包括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等。
不同性质的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不同的。关键点是2002年5月1日这个日期界限。这一日期前与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老职工若工伤被鉴定为伤残5-6级即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如7-10级伤残,不必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终止劳动合同。
合同起草
合同审核修改
律师函
委托书
薪酬规划体系构建方案
绩效管理体系构建方案
房屋租赁合同
买卖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合作协议
技术开发合同
加盟合同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合作性股权赠与方案
公司设立基本股权架构方案
持股平台设立方案
股权代持方案
定向股权激励方案
基本股权赠与方案
公司全员持股股权激励方案
公司融资前股权梳理方案
公司天使轮股权融资方案
基本股权转让方案
合作性股权转让方案
股权转让+代持方案
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
保密协议
培训协议
实习协议
竞业限制协议
劳动仲裁申请书
员工手册
劳动人事通知书
债权债务解决方案
借款合同
保证合同
抵押合同
质押合同
还款计划书
催款函
房产抵押合同
起诉状
答辩状
上诉状
再审申请书
执行申请书
履约催告函
保管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仓储合同
承揽合同